南京失业金最低多少钱一个月
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第125号令,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自2021年7月起,南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985元/月。失业保险的下限也做了相应调整。调整后为:
下限由1417.5元提高到1478元,每月增加6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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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线处理
非本市户籍的失业人员选择回户籍所在地领取失业保险金。请先登录“江苏智慧社”APP,点击“全部-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待遇申请”,申请通过后,登录“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模块申请转移。转移经办机构同意接受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的,可以登录“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模块申请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转移。
2.柜台处理
非本市登记失业人员选择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到其他城市的,凭当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失业保险转移受理函到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