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租房申请需要什么材料
已获得“三种补贴”(廉租房实物配租、廉租房租赁补贴或经济租赁房租赁补贴)的家庭申请公租房,申请人须为“三种补贴”申请人,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发放租赁补贴资格证明的区住建委填写《申请公租房家庭承诺书》,申请公租房资格:[/s2/
(1)本人身份证明;
(二)《天津市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资格证书》、《天津市经济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资格证书》或《天津市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资格证书》;
(3)家庭成员有一至二级肢体残疾或一至二级盲视力的,应提供相应残疾等级的残疾证;有残疾军人且残疾等级在六级(含)以上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和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出具的肢体和视力残疾证明。区住建委应当对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进行核对。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的,应当返还原件。
未申请“三项补贴” 的申请人,应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区住房建设。
(一)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
(二)家庭成员户口簿;
(三)家庭户籍所在地的住房及现住房情况证明材料;
拥有私有房屋的,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属证明;
公有住房租赁的,提供合法有效的《天津市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从市场租房的,提供有效的天津市房屋租赁合同和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证明;
房屋出售或置换的,提供房屋买卖合同或置换协议;
房屋被征收的,提供正式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如有其他特殊情况,提供受理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
(4)已婚家庭提供的结婚证;离婚家庭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5)区住建委对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进行核对。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的,应当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
(六)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人可以委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办理申请手续。受委托人必须持有本人、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并申请由家庭成员签字确认的授权委托书。
各区住建委地址及联系电话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