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城公租房申请对象及条件有哪些
望城公租房的申请对象和条件是什么?赶快和边肖一起去看看吧!
申请对象和条件: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在本辖区城镇有常住户口3年以上(符合本辖区复员退伍军人条件的,不受此限制);
2.符合长沙市城镇住房保障中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标准;
3.无房或住房困难(住房困难是指家庭人均居住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
新就业无房职工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我和家人在这一带没有房子;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毕业未满5年(从毕业后当月算起);
3.在本辖区城镇就业并在申请之日前缴纳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4.符合长沙市城镇住房保障中低收入标准。
农民工应符合以下条件:
1.我和家人在这一带没有房子;
2.与本辖区城镇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满1年,申请之日前已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年以上(含1年);
3.持有本区有效居住证;
4.符合长沙市城镇住房保障中低收入标准。
特别强调:
申请人的财产转移,如出售、捐赠、自行委托拍卖等,以及申请之日前2年内履行离婚协议、判决的财产分析行为,不属于无自有住房的情形;患医疗行业标准范围内的重大疾病或因水灾、火灾等不可抗力无房的,可免于2年的限制。
望城区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证明以民政部门出具的《长沙市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证明》为准。向本区户籍或工作所在地社区申请后,证明分为三个档次:
1.最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
2.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每月不超过1893元(含1893元);
3.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每月1893元至2524元。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向其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