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生育津贴可以领取几个月?
海南生育津贴的计算
解释
1.生育津贴应自婴儿出生之月起按月支付;
2.生育津贴月标准为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当年确定的用人单位职工生育津贴月标准为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4.多胞胎正常分娩的起始月为3个月,难产为3.5个月。每增加一个婴儿,津贴增加0.5个月。
应用条件
(一)城镇女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
(二)城镇女职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计划生育手术假;
(三)符合我省生育保险待遇条件,并在正常缴费状态下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4)退休女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