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养老保险缴费时限
南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企业职工:单位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满15年以上,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本市户籍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综上,南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
南京市养老保险费缴纳规定如下:
(一)2015年1月1日,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且逐年缴费。达到规定领取年龄时,可以一次性缴纳不超过15年的养老保险费;未按规定逐年缴费的,中断缴费年限一次性补足,补足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
(二)2012年1月1日前在本市登记且未满60周岁的首次参保人员,2014年12月31日前已满60周岁的,自2012年起缴纳养老保险费至规定年龄。
(3)2012年1月1日后迁入本市且未满60周岁的首次参保人员,2014年12月31日前达到60周岁的,应当自迁入时起至规定年龄缴纳养老保险费。
上述人员达到规定年龄后,在办理缴费申请手续时,按最低缴费标准缴纳养老保险费,缴纳部分不享受政府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