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首批机关事业单位停车设施向社会大众错时开放共享
为缓解停车难,充分发挥公共资源的社会效益,青岛市首批机关事业单位专用停车设施自7月31日起实行错时开放共享。
首先,开放共享范围
首批青岛市及区(市)政府机关专用停车场、集中办公停车场开放共享,共15个停车场,约2500个共享泊位。
第二,开放分享时间
1.工作日:原则上当天下午18:00后开放,第二天早上7:30前必须离开。当日晚22时至次日早6时,禁止出入。
2.休息日(周末、法定节假日):全天开放。当日晚22时至次日早6时,禁止出入。
3.停放车辆必须在开放时间结束前驶离停车场,以免影响正常办公秩序。
第三,开放共享收费政策
根据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的相关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停车设施错时开放共享,采取收费服务模式。通过合理收费,盘活停车资源,提高使用效率,规范秩序管理,引导市民理性选择出行方式。价格由物价管理部门制定,方案发布后实施,政策发布前暂时免费。
四。开放共享的说明
1.共享对象:7座以下小型非营运客车。
2.停放车辆进入停车场时,应当遵守停车场的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停车场内的引导标志停放,并在车辆挡风玻璃的明显位置放置联系方式,便于紧急情况下紧急联系;如有必要,可拨打场馆内公示牌提供的服务监督电话。
3.停车场所属单位如遇抢险救灾、重大活动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取消对外开放的。,他们会提前对外公布,并指定恢复时间。
4.不要损坏停车场的公共设施。如有损害,应承担相关赔偿责任;不得扰乱管理秩序,保持停车场整洁。
5.不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或者两次以上(含两次)违规停车、不按规定驶离且拒不整改的车辆将被列入黑名单,不再提供共享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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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安排,青岛计划在2021年底前,将所有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错时向社会开放共享。同时,酒店、景区、商场、写字楼、体育场馆、社会福利机构、银行等单位也将陆续开放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