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失业人员供暖补贴取消通知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停止执行失业人员采暖费政策的通知
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规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的函》(人社部失业司发〔2021〕43号)的要求,除《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的费用以外的失业保险基金支出项目,立即停止执行。经研究,决定为采暖期内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发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的函》。
各市要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及时调整经办制度流程,争取参保单位职工和失业人员的理解和支持。
(这一块是公开的)
陕西省劳动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