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单位职工社保补缴年限该怎么计算?
自2021年3月1日起,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计算方法:
(1)原全民所有制企业、县(区)以上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的固定职工,其在当地固定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前的连续工龄计算为缴费年限。
(二)县(区)以下城镇集体企业、城镇街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职工1995年12月31日前不符合国家和省规定计算连续工龄工作时间的,不予缴费或计算缴费年限。
(三)按有关规定招用的临时工转为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后一次在本企业担任临时工的时间计算为连续工龄,在当地劳动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实施前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计算工龄视为缴费年限。
(四)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本条例规定可以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期间,缴费后的相应年限计算为实际缴费年限,未缴费的相应年限不计算为实际缴费年限,也不视为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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