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才积分服务管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规定》及实施细则)已经第十一届市委第317次常务会议和十五届市政府第15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对《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有关内容解释如下:
一、修订背景
广州有近1000万在册职工,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2018年7月正式实施的《条例》及实施细则(试行),在我市建立了“以居住证为载体、以积分制为手段”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将个人条件和社会贡献转化为积分,再将积分与公共服务挂钩,按照积分高低享受公共服务,以达到提升服务水平、促进广州人市民化、维护广州人合法权益的目的。
《条例》和实施细则作为全面、系统、有序探索推进农民工社会治理的内涵、路径、方式和手段,对我市吸引和留住农民工起到了良好的引导和示范作用,成为全国特大城市农民工服务管理的示范案例。随着广州市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措施的不断丰富和机构改革、分工的调整,有必要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细化、补充和完善,以优化广州市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政策,满足外来务工人员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助力城市持续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和特点
《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总结和固化了近年来我市在广州市人事积分制服务管理实践中的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参考和借鉴了北京、上海、天津、南京、深圳等城市的外来人口服务管理经验。
(一)保障长期稳定生活和就业群体权益,提高“两个合法稳定”分值。大幅提高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就业的指标分值;增加“在广州缴纳住房公积金”并参照社保分值赋分;按照租购同权的要求,提高“合法租住住所或单位宿舍”的分值,缩小租购差距。通过以上调整,确保其在积分制中占主要比重。基于2018-2020年积分制入户数据的分析计算,预计合法稳定居住和就业的分值约占75%。
(2)为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广州工作创业,增加纳税、公益、表彰奖励分值。增加退伍军人服役期间立功奖励内容,扩大表彰奖励覆盖面,吸引更多优秀退伍军人来广州工作创业。提倡持续稳定纳税,鼓励来广州创业的人在广州纳税。提高献血、志愿者(义工)等公益性社会服务指标分值上限和比例,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弘扬正能量。
(3)将积分制与其他人口政策导向区分开来,降低教育、技能等指标的分值。降低学历、职业资格、技术能力分值,引导来穗高学历、高技能人才通过人才引进等渠道进入广州,确保更多来穗“在我市长期合法稳定工作生活”的人员通过积分制享受公共服务,确保积分制与人才引进、落户等人口政策相配套。
(四)体现以人为本,提高幸福指数,调整年龄、信用惩戒等指标。“年龄”指标由分级调整为40岁以后分级,进一步平滑了分值跨度,避免了指标分值的断崖式下降。对于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申请材料的行为,将惩戒措施修改为“申请特定服务项目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处理”,避免一旦触犯法律被终身处分。
(5)为提升广州市工作人员的政务服务体验,优化精简积分制申请流程。简化申请手续,明确申请人通过信息系统申请,为下一阶段“零跑腿”打下基础。实行“承诺制”,通过简化审查程序实现“一网”应用。积分申请时间从原来的35个工作日缩短到20个工作日左右,提高了行政效率。
修订后的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四个特点:
第一,定位更准确。根据政策导向,各权利公共服务将重新选择适合服务事项的指标内容,突出不同权利公共服务的特点,实现与其他基本公共服务的政策优势互补,提高行政效率。
二是流程更加优化。以最大限度便民利民为主线,以深化“一网通办”改革为抓手,依托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进行业务流程革命性再造,有效提升社会治理精细化和公共服务效率。
第三,积分更快。将原申请流程的四个环节缩减为“初审、审核、确认”三个流程,优化了各部门的审核职责和内容,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缩短了申请人的工作时间。
第四,执行力更强。通过提高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的比例,降低可能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的指标分值,让更多为广州经济发展做出长期贡献的人从中受益,为我市发展吸引和留住更多高素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