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未成年继子女投靠继父母申请材料有哪些
未成年继子女投靠与继子女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或继母),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落户声明及材料真实性;
2.双方的《户口簿》和申请人的《身份证》;
3.生父(或生母)与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母(或继父)的结婚证;
4.亲生父母的《离婚证》和经民政部门确认的抚养子女一方的离婚协议书,或人民法院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民事调解书;
5.双方亲生父母同时到公安机关当场签字同意。
2021年1月1日福州市《关于进一步降低落户条件扩大人口规模的若干措施》正式实施后,随迁、投靠亲属范围扩大到近亲属(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