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高级技师落户需要劳动合同吗?
海口高级技师人才落户材料
不需要劳动合同。
1.申请人的户口簿。
2.提交下列人才资格证书之一:
(1)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及“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等官网查询记录(无官网查询记录的,提交评价表或聘用文件或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登记表或考试成绩及准考证)[已在外省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需向海南省省级职称系列(专业)部门申请确认意见]。
(2)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和下一级同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两级证书以全国职业资格网公布为准;无下一级证书的,提交越级或例外材料)。
3.根据下列情况之一提交结算地址材料:
(1)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在我市市区房产所在地落户(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付款发票)。
(2)在实际居住地落户的社区集体户(提交本人房屋租赁证明或居住证)。
(3)落户工作单位所在社区集体户(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和工作单位营业执照)。
(4)房屋租赁为商品房且房屋地址无家庭户的,由房屋所有人和承租人书面签署落户声明(按模板填写),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付款发票)和租赁证明,承租人可在租赁地址落户。
(5)无实际居住地或工作单位证明材料的,由各办证中心所在地社区集体户落户。
4.配偶、父母和随他们一起迁移的子女提交的材料:
(1)配偶迁入的,提交配偶的结婚证和户口簿。
(2)父母子女随迁的,提交父母子女户口簿。户口簿不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或户籍管理机关(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档案中的亲属关系记录,或亲子鉴定证明。未成年子女随迁且与申请人不在一户的,需提交父母的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交法院生效的子女抚养裁定文书(庭外调解协议)或婚姻登记机关盖章确认的离婚协议书。
省外子女必须是未成年或在校成年人的子女(提交学校证明)或未婚无劳动能力的成年人的子女(提交残疾证)。
落户者需要提供近期身份证照片(标注身高和血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