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两个五年入户”落户地怎么选择?
选择结算地点的具体规则如下:
(一)申请人拥有自有房产(含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的,向房产所在地解珍(园区)公安局登记窗口提出申请,将户口迁入自有房产;
(二)申请人无自有房产的,向工作单位所在地解珍(园区)公安分局户籍窗口提出申请,将户口迁入工作单位集体户。工作单位无集体户的,向工作单位所在地解珍(园区)公安分局户籍窗口申请,将户口迁入解珍(园区)新社区。
申请批准后,申请人及随迁人员应将户口迁入自有房屋、集体单位或新建小区。
让我们来看看详细规则中的说明:
焦点1满足两个五年后考虑定居地。如果连基本条件都不满足,就卡在第一步了。
焦点二父母在东莞有房产可以吗?不会吧!细则要求,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可以作为落户地点。
重点三无房产,想入集体户的,建议咨询工作单位人事或行政人员,公司集体户的具体内容。每个公司的情况不一样,奶茶不好解释。
焦点四无房产单位或集体户的,需在工作单位所在地解珍公安局办理,办理后户口在新社区。
焦点5有集体户的单位可以吗,但是不想进集体户但是想进新小区的?
根据12345热线工作人员的回复,有可能。这个可以自主选择。
焦点6父母能否再次投靠新户口?据公安局户政科工作人员介绍,目前了解不太可能。具体情况还不清楚。(对此我持保留意见。我们以后再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