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人才落户办理地点有哪些
最新消息:!
2020年2月25日,南京市公安局、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
《南京市本科以上学历和技术技能人才落户南京实施办法》于2018年3月1日起实施。2019年文件有效期延长一年后,今年我市将结合工作实际继续执行。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一年。
满足的条件,可以通过人才落户直接落户南京。
搬运地点:
申请人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
申请人在本市市区有合法稳定住所,或者申请人无合法稳定住所,其直系亲属在本市市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
或者单位设立集体户的,向房屋所在地、直系亲属户籍所在地、单位集体户所在地的区级户籍中心和派出所提出申请。
不具备上述落户条件的,向市公安局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的市户籍窗口申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居住登记迁入南京市区:
(1)40周岁以下,本科学历以上或的毕业生(含归国留学人员);
(2)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3)取得国家职业三级以上资格(技能类)的人员。
夫妻双方均可按本办法申请未成年子女迁入。
南京市人才落户政策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