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我市供水延伸服务收费项目的通知
穗发改规字[2021]第4号
各区发展和改革局,供水企业及相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供水延伸服务收费项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是规范应要求提供的服务收费。
本着“严格立项、简单工程设计”的原则,我市供水企业及其附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供水企业及相关单位”)应按用户要求提供延伸服务收费。详见附件《广州市供水延伸服务收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供水企业和相关单位要严格对照《目录》清理和规范服务收费,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目录》内容不符的服务项目。
严禁供水企业及相关单位向用户收取收水费、增容费、安装费等类似名目的开户费。,以及水安装工程验收、准入环节中的启闭费、竣工核实费、竣工导线测量费、管线探测费、挂钩费、水钻工程费、会议费、图纸费等类似项目费。
二、明确服务收费。
延伸供水服务项目的收费对象是相应的委托人。即终端用户、物业管理公司、开发商等委托人委托供水企业及相关单位提供供水延伸服务的,收费对象为相应的委托人。
三、合理的服务收费。
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延伸供水服务收费不纳入政府定价范围,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供水企业和相关单位应综合考虑选材、实施难度等因素。,进一步制定目录中各项目的具体收费标准,并推进价格信息公开透明,及时公示收费目录清单,不得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四、维护供水工程建设市场秩序。
供水企业和相关单位在用户申请供水过程中应当明确,用户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负责供水工程的实施。供水企业及相关单位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其经营范围内的工程建设业务,不得指定利害关系人从事供水工程建设,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用户委托供水企业实施供水工程建设的,鼓励供水企业在规范服务项目收费的基础上,以包干方式提供供水工程建设服务。项目包含的具体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动词 (verb的缩写)规范因用户违约导致的服务收费合同的签订。
完善供水合同的签订,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对因用户违约而停水复供的服务项目,通过签订供水合同确定具体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不列入目录。
本通知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附件:广州供水延伸服务费目录。文件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