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长治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第1张

长治市商品房组合贷款办理条件是什么

长治市商品房组合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1.住房公积金应在贷款申请月前至少3个月缴存。

2.贷款申请日前,主借款人需连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个人账户状态正常,账户余额应大于等于近6个月缴存额。

3.放款前请详细阅读《长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贷款通知书》(长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手机APP平台)。

4.贷款申请人(包括共同申请人)1。名下住房不超过2套(含2套);2.没有欠缴住房公积金的个人住房贷款;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提前还清或正常结清,次月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5.贷款申请人(包括共同申请人)的个人信用报告无如下不良信用记录:1。当前贷款状态为逾期;2.近2年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银行贷款逾期期数连续3期(含)或累计6期(含)以上;3.任一准贷记卡或信用卡近2年逾期次数连续3期(含)或累计6期(含)以上;4.任何信用卡或准信用卡当前状态异常,如关注、次级、可疑、挂失、冻结、止付、坏账、禁止入内等。;5.任意信用卡的当前逾期时间大于等于1;6.任一准贷记卡当前逾期时间大于等于3;7.在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贷款申请人(包括共同申请人)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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