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广东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第1张

应届生落户广州需要提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需要提供原件吗?

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需经本人、所在学校、本市接收单位确认)。

应届毕业生办理户口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迁移证明(属于广州市高校学生集体户口的毕业生须审核户口簿;属于广东省内外一站非广州户籍人员,未办理户籍证明的,户口本审核,具有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用人单位、户口迁入地址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

2.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按以下顺序登记家庭住址:

①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产权并居住的住宅房屋地址登记,查验不动产权证书。属于直系亲属财产权利的,需提供申请人与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户籍记录、同一户口簿的成员登记、亲子鉴定意见、亲属关系公证,下同);

注:直系亲属是指父母、配偶、子女,下同。

②本人或直系亲属无自有产权住宅房屋的,在政府或用人单位拥有产权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地址进行登记,审核不动产权证书和分房证明。如果是直系亲属,还需要审核亲属关系材料;

③没有上述住所的,可在用人单位集体户或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入户(可选),在入户地审核管理部门同意书和集体户首页(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管理部门公章);

④无法办理上述①、②项,不选③项的,以公共集体户入户,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中登记的用人单位入户时要求核对工作单位登记地址。

3.如果迁户口地址有户口,还需要查看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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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1880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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