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全州县社保局


桂林全州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资格认证信息

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单位及职工: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办理程序(暂行)的通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8〕10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贵人社保办〔2019〕39号)精神 等文件,为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的资格认证工作,维护基金安全,确保参保人员按时足额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质认证范围

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在本县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长期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按规定的资格认证周期完成认证。

二。资格期限

(一)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和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年度审验,一年一次资格审验视为通过年度审验(即自上次审验后12个月内,必须审验一次)。逾期未完成认证的,暂停其社会保险待遇,完成认证手续后,恢复发放并补发暂停的待遇。

(二)首次领取资格认证的各类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单位,应及时通知其领取人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2021年资格认证。从2022年1月1日起,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将根据有关规定暂停发放待遇。认证完成后,恢复缴费,补发暂停缴费。

三。资格认证方法

为了更好地服务参保人员,自治区社保中心对受益人员目前持有的社保卡进行了拍照,完成了一批“人脸建模”工作。认证人员首次可以通过以下资格认证方式直接进行“人脸识别”自助认证。如果认证过程中提示未建模或管理过社保卡的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完成“人脸建模”。

(1)已完成“人脸建模”的待遇领取人可通过“广西人社”或“老赖”手机APP自助认证或持身份证到我县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村级社会保险综合服务点进行现场认证。

(2)未完成“人脸建模”的待遇领取人员,可通过“老赖”手机APP等线上平台进行自助“建模”。如果有的人通过自助“建模”失败,也可以持身份证到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办证服务窗口“建模”。“人脸建模”完成后,通过以上认证方式,每年都可以进行“人脸识别”认证。

(三)在本县居住的因老、病、残等原因致残的特殊人群,无法通过“人脸识别”自助办证的,可向就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社会保险综合服务点申请上门办证服务。

(四)居住在国(境)外的人员,可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商店、小米应用商店、华为应用商店下载“中国领事”APP。下载APP后,点击“养老金领取资格”业务模块。注册账号,根据提示进行实名认证(仅限第一次)。目前APP支持使用邮箱或中国移动手机号注册账号。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请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和护照),进行网上人脸识别完成身份验证,提交申请。你的申请信息会自动推送到当地相关人社部门进行审核,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本app提供地方人社部门审核结果在线查询。

(5)对少数不符合“人脸识别”认证条件的人员,可携带本人生活状况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到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咨询窗口填写领取基础养老金待遇资格认证表,向综合受理窗口提交待遇资格认证申请。

四。其他事项

(一)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死亡、失踪、下落不明或服刑等丧失领取待遇条件的,参保单位应及时向县级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申报办理减员(待遇停止)手续,并积极协助追回多领、冒领的社会保险待遇。

(二)请各参保单位协助做好特殊行动不便的老弱病残人员现场办证服务。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可向县社保中心、就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村级社会保险综合服务点申请特殊人员现场认证服务。

(三)为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请帮助参保单位做好待遇资格认证的宣传和通知工作。对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反馈到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审计之风控股公司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窗口。

(四)请各行业主管部门将本通知转发至二级机构,并将有关事项落实到位。联系人:李雄,电话:0773-4815549。

全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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