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生就业见习补贴申请条件
申报就业见习补贴的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招收的学员符合学员范围;
1.离校后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毕业后学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支援西藏等地区的高校毕业生;
2.离校后2年内未就业的台湾省内高校毕业生,台湾省内高校毕业年度在校生;
3.离校后2年内未就业的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以及特殊教育学院职业教育毕业生、毕业当年在校生;
4.已登记失业的16-24岁失业青年。
(2)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按协议提供专职见习岗位并安排见习人员实际到岗见习,试用期符合规定要求; (3)按规定为学员支付基本生活费,并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办理投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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