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什么时候结束?
延长政策执行期
免企政策执行期由2020年2月至6月延长至12月底,减企政策执行期由2020年2月至4月延长至6月底。真金白银有助于降低企业成本。
继续对困难企业实行缓缴
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住宿、餐饮、文化、体育、娱乐、旅游、交通等企业、以及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020年1月参保人数减少不超过5.5%(不含新退休)的,可申请缓缴减免政策实施期间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6个月,逾期时间最晚为2020年12月底。缓缴期内免收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