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入台证办理提示

西宁入台证办理提示,第1张

西宁入台证办理提示

1.申请人需严格按照个人旅游行程中填写的日期(即台湾入境许可证签发的预定入境日期)入境台湾。擅自更改日期者将无法进入台湾。如果您的旅行日期发生变化,您必须在个人旅行行程中填写的出发日期前三个工作日通知我社,并提供免费改期服务,后续的改期申请将收取30元/人的改期费。

2.拒绝签字或要求在下一次之前撤回文件的,收取100元/人的手续费。

3.《入台许可证》有效期:“单次入境”3个月,“多次入境”1年。单次访问最长停留时间为入境次日起15天。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归还。逾期不归,后果严重。

4.入境许可所需资料以台湾省移民局通知为准。如果通知客人提供补充资料,请客人及时配合,以免耽误行程。

5.大陆游客“重新申请”自由行,赴台三年无任何违法行为且正常出入境的,可免交经济证明。

6.只允许持台湾通行证和台湾入境许可证从中国大陆任何一个口岸直接进出台湾。经香港在香港停留的,不需要单独办理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可持台湾通行证、台湾入境通行证及经香港往返机票出入境,在香港停留不超过7天。

7.如果您目前持有任何类型的有效入境许可(入境许可),您不能在有效期内申请个人旅游入境许可。如果你重复申请,你将被移民局退回,不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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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1798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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