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公租房

长治公租房,第1张

长治市潞州区公租房最新消息(更新中)

一、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省、长治市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住房需求,经区政府同意,实施2021年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配租和租金保障。

二。租赁物的来源

此次计划出租房屋200套。位于浅水湾、哲普湾、鲁镇花园、汇金国际、天星嘉园。在此基础上,根据政府回购和棚改安置要求增减房源。

三。申请对象:点击查看

四。时间表

公示阶段: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10日

审批阶段: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31日。

社会公示阶段: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14日

五、核查基准日期

2021年11月26日。

六。租金标准

公租房租金标准为4.7元/㎡/月,低收入住房保障对象租金标准为1.0元/㎡/月,均按建筑面积计算。

七。租金分配担保

(1)实物租金。低收入家庭执行低收入住房困难租金标准;低收入家庭以外的其他家庭执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2)租房补贴。入户调查显示,有租赁关系且有租金(公房除外)的租房户同时享受2021年度租房补贴。补贴标准为50元/人/月,执行开始日期为2021年1月1日。

八。申报要求

一般由家人提出申请。家庭是指由夫妻和未婚子女、离异(离异两年以上)或丧偶子女的单亲家庭组成的家庭。

1.低收入家庭(残疾孤儿和35岁以上未婚、离异或丧偶单身者允许);

2.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单身者须35岁以上);

3.外来务工人员(含单身人员);

4.新就业无房职工(含单身职工);

5.外来务工人员(含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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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1705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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