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长治潞城公租房条件
新就业无房职工(含个体户)向工作单位提出申请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户籍在我区鲁花派出所、五里后派出所或侯家庄派出所登记1年以上。
(2)持有大专、中专毕业证书或者退役军官证书,自毕业或者退役之月起5年内,或者参加工作不满5年的。劳动关系稳定,在人社部门备案一年以上劳动就业记录,缴纳两种以上社会保险一年以上。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编制手续(1年以上)或聘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3)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须持本人毕业证书、创业实体1年以上营业执照、相关部门相关证明材料。
(4)我区建成区内无房无建设用地。
(5)单身新就业无房职工需父母在我区建成区内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6)申请人及其配偶父母(60周岁及以上子女)在我区建成区内诚信申请,且在我区建成区内有四合院或两套及以上单位住房。人均住房面积必须小于15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确认首先以产权登记为准,未登记的以购房(认购)协议为准。如无前述要求的资料所显示的面积,根据《房产测量规范》以入户检查和现场查看实测面积为准。建筑面积采用。申请时,申请人应提供父母(子女)身份及住房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房屋买卖合同协议等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