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人才住房安置申请指南
申请人
1.在我市用人单位全日制工作并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为《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的ABCDE人才(按《温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 lt任[2021]1号>:执行)。
2.在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和医疗卫生机构全日制工作,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贡献分值在100分以上(按《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办法<文薇任〔2019〕13号>贡献分值指标:执行)。
3.在我市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中介组织中全日制工作,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目录》(按《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目录(第1版) <文薇人办〔2020〕5号>:及《温州制造业基地再造与产业链升级持续紧缺人才目录(2020年)》:实施)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范围 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近两年年薪收入达到10万元及以上(以单位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额为准)。
(二)申请条件
1.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全日制工作合同。
2.以用人单位名义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或个税)36个月以上(其中,单位提交的《关于XX例外申请安置人才住房的报告》可ABCDE放宽至1个月)。
3.本人及配偶在温州无住房且2019年12月24日后无住房交易记录,或本人及配偶在温州名下住房建筑面积小于60平方米(含),从未享受过温州市政府住房优惠政策。
(三)申请程序
申请网址:[/login.jsp S2/]http://115 . 223 . 34 . 156:9080/ext component/security/talent _ Japan
用人单位登录“温州市人才住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根据提示填写用人单位和申请人信息,并如实上传以下附件(经用人单位审核盖章、负责人签字):(1)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护照);(2)毕业证;(3)签订3年以上全职工作合同及相应证明材料;(4)在温州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或个税)3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其中,ABCDE人才由单位提交《关于XX例外申请安置人才住房的报告》可放宽至1个月;(5)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相关法人登记证等证明材料,以及用人单位近六个月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纳税证明;(6)根据人才类型,提供以下相应资料:①ABCDE人才称号评选文件或荣誉证书;②中小学(幼儿园)和医疗卫生机构贡献积分计算表及证明材料;③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以及近两年年工资薪金收入达到10万元及以上的证明材料,即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表和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
单击查看>: gt g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