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居住证办理条件
佛山居住证办理条件: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佛山居住地实际居住并进行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和连续就学条件之一的,可凭居住登记回执在佛山申领居住证。
在佛山就读满半年或在佛山市宾馆、酒店、招待所等经营服务场所居住满半年的学生,可在办理居住登记后办理居住证。
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我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被我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聘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在我市从事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具有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房屋、经济适用住房、在新市民服务管理部门登记的出租房、用人单位或学校提供的宿舍等。实际上生活在我们的城市里。
连续就读是指取得学籍,在我市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院校就读。
扩展数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根据本人申请外,不能发放居住证:
(一)不满16周岁或者60周岁以上的;
(2)来本市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
(三)在本市全日制教育机构就读的;
(4)旅馆业已在本市注册。
居住登记:
处理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