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辽宁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第1张

2022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20号

沈阳市新冠肺炎疾病预防控制指挥部令第20号

为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市指挥部决定发布如下命令:

1.“该区域已经关闭,禁止所有居民外出。”居民核酸检测采取单人单管采样或一户一管采样,活体材料采集和发放无接触。

二。“人出区不准聚集”在控制区内实行,原则上禁止所有居民离开小区。原则上每个居民每天只能外出一次。收集生活用品或进行核酸检测时,禁止在室外聚集。所有人员必须始终佩戴政府发放的N95或以上口罩。

三。“加强社会管控,严格限制群众聚餐”在预防区。区域内实行“两点(居住-工作点)一线,非必要不离开”的管理措施,出入口实行核酸检测证、乘车码、测温、登记制度。

四、封闭控制区、控制区和预防区的工作人员,特别是环卫工人,实行闭环管理,做好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封闭区和控制区的工作人员下班后应当进行不少于7天的家庭健康监护。因特殊工作原因,需要进出封控区域的工作人员,需经当地总部批准,统一设置身份,做到扫码进出。

五、在封闭控制区内,控制区居民有肾透析、孕产妇临产、肿瘤放化疗、急诊医疗等特殊医疗需求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不得拒绝就诊。居民社区(村)负责提前联系医疗机构,安排专用转运车辆进行“点对点”转运,必要时120负责转运。各级医疗机构要积极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同时落实防疫要求,防止医院感染。

六、按照“冷静”的要求,全面加强社会面防控。全市住宅小区、村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实行封闭管理。入境人员应严格执行查验旅行码、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核酸采样证明(记录)、体温检测、佩戴口罩、登记信息等措施。(村居居民可持指定轮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严禁未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者进入。居民进入居民小区、村庄,也需要持有统一发放的出入证。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预约、错峰、测温、扫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履行法定义务。未经许可在封闭区内外出或在控制区内外出未佩戴N95及以上口罩者,将与共同居住者一起转入集中隔离,隔离期重新开始,费用自理。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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