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直系亲属投靠入户材料有哪些
[1]按要求填写的《户口申请表》。
[2]申请人、配偶、陪同人员、被收容人的居民身份证(须提供年满16周岁)和户口簿。如果是集体户,提供集体户口本的地址页和本人常住户口登记卡。
[3]申请人与被信任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夫妻投靠的,提供结婚证。
[4]随迁入学的成年子女,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全日制在校证明。未成年子女迁移的,提供出生证明或收养证明、父母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和法院判决书。离异父母未成年人户口随管养机关迁入(或经管养机关同意,可随另一方,管养机关签署同意书或提供公证书、律师见证);当场签署非婚生描述。
[5]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被投靠的户主不是被投靠人的父母或者祖父母。户主签署同意进入家庭的声明或提供同意进入家庭的公证书。
[6]未成年人投靠父母所有的集体户的,应当提供户籍证明和集体户口簿的地址页。
【7】家庭住址房产证。财产属于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的,同时提供财产所有人的居民身份证和与被投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是单位房产的,提供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并同意入户的证明;个人出租房屋,同时提供政府房管(或流管)部门出具的出租房屋登记证明,产权人凭身份证签署同意入户声明或提供同意入户公证书。
【8】如果搬进政府所有的出租房(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直管房等。),应提供政府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使用证明和政府房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证明(经批准的房屋使用人除外)。
[9]以上证明材料(其中[1][2][3]需提供,[7][8]任选一项,有[4][5][6]需提供,投靠父母的未成年人无需提交[7][8]),证件原件领取,证件复印件领取(身份证由受理单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