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定公租房申请条件
(ps:此条件为最新修订,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一、个人申请条件
个人申请获得本辖区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在本市有稳定工作,有支付租金的能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二)已与本市用工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三)本辖区内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住房面积计算标准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二。公司申请条件
申请本辖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的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机关、各类企业、事业单位或组织及其分支机构,其职工应与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单位承诺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租金由单位直接支付,或者由单位提供担保后由职工支付。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可优先申请:
1.对本地区社会事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单位,如:医疗、教育、科研、市容环卫、公共交通、公共管理等行业单位;
2.现代服务业、信息产业、科技型RD企业以及其他符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导向、政府支持的企业;
3.上一年度年纳税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单位;
4.因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引进各类特殊人才的单位,也可以单位申请的形式提出申请。
经区人民政府认定,列入重点单位名单的单位,将按我市相关政策给予重点支持。其他需要给予重点扶持的特殊情况,经区住房保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申请本辖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位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①本区域内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住房面积计算标准按本市相关规定执行;
②申请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和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经营者
在上海市范围内,每个行政区域只有一个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国有独资企业),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只有上海嘉定区公租房运营有限公司管理嘉定区的公租房。
上海嘉定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平成路955弄3号
电话:021-39595036
网站:www.jdgzf.net
注:公租房公司原网站域名www.jdgzf.net,2021年12月27日新域名变更为prh.jdgzf.net。
申请受理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建公路118号联系电话:39595036/39968553(区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59912631/59912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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