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社保统筹

点读笔原理2022-08-13  25

佛山社会保险参保指南

社会保险单位办理

保险条件

佛山市新单位参保或单位为新招聘、调入员工办理参保手续。

处理材料

1、经地方税务机关审核的《合肥市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

2.营业执照、批准设立证书或其他批准执业证书复印件;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5.从业人员登记备案名册;

6.增加职工社会保险花名册(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参与流程

1.参保单位到地税部门进行新登记,地税部门将数据传输到社保部门。

2.持所需资料到参保地社保基金管理局关系科(股)申领《社会保险登记证》。

  居民医疗保险

禅城区

申请时间:每年10-11月。

处理地点

禅城市区户籍居民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农村居民由村委会统一安排,根据村委会的安排,请注意村委会的通知。

申请材料

家庭需要增加参保人数的,由本户口本家庭成员凭本人身份证(或佛山社保卡)、户口本、家庭成员(或参保人员)在佛山同一户口本开立的社保卡或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活期存折(借记卡)办理。

家庭需要减少参保人数的,由本户口本家庭成员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

注:以上申请材料需核实并提交原件;如果经办人和参保人不在同一个户口本,可以提供资料(如结婚证、出生证明等。)来证明双方的直系亲属关系。如有户籍迁移,应填写本户口所有家庭成员信息,并注明是否参保或停保。

支付标准

2020年基本医疗保险居民身份参保人个人缴费标准为596元/人·年。税务机关将从11月底开始分批代扣医疗保险费。请于2019年11月21日前全额存入扣款账户进行扣款。

南海

办理时间:每年10-11月。

缴费标准:每人每年596元。

过程

目前南海区户籍居民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实行户缴费、村征缴并行的模式。居民应按选择的方式及时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行政服务中心(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本村代收代缴参保缴费申报或家庭户参保成员发生变化的,请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行政服务中心(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办理。

家庭缴费:上一年度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家庭成员无需重新申报,11月底前自动扣除缴费。扣款成功后,即可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因此提醒参保人在规定的扣款期限内,要存够代扣的钱。家庭内参保成员有增减的,必须在11月15日前使用户口簿办理变更。未注册或变更过户口本缴费银行账户信息的,户口本成员须持户口本、本人二代身份证、中国农业银行任一成员账户(存折或借记卡或佛山社保卡)申请。

村征缴:以户为单位,户内成员须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社区行政服务中心(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顺德区

办理时间:每年10-11月。

保险计划

1、已签订居民社保直接扣款协议。

(1)室内参保人数如有增减,请派人到村里办理申报手续。如需变更协议扣款账户或协议签署人个人资料,请到贵村重新签署协议。

(2)如果没有数据变更和调整,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可以在原协议扣款账户中存够保费。

(3)与社保签订了扣款协议的参保人,如果上一年度未能扣款,或因扣款不成功而终止协议,需到所在村办理本年度参保手续。

2.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各村代扣代缴的,请派工作人员到所属村。

3、特困供养和低保等特殊人员,由政府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农民工子女

如果是农民工随迁子女(简称“随迁子女”),由父母一方到其参保地镇(街道)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新参保并在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入学的儿童,仍需学校在申请表上盖章确认。

支付标准

(1)对本辖区户籍居民(特困供养、低保等特殊人员除外)和随迁子女可享受财政补助的,2020年个人缴费标准为596元。

(2)不能享受财政补助的子女个人缴费标准,根据我市下发文件另行通知。

高明区

申请时间:每年10-11月。

保险对象

1.未参加职工医保的高明区户籍居民;

2.在高明区接受全日制教育的不同户籍大学生;

3.在本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保险)满一年且处于高明区参保缴费状态的外来务工人员,或父母为本市户籍并参加本区医疗保险的学龄前儿童,在外地(含港澳台)入户并在本市幼儿园、中小学共同就读或居住的。

支付标准

1.本地区居民、异地学生和享受财政补贴的农民工子女个人缴费标准为596元/人;

2.特殊困难人员的保险费由政府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

3.不能享受财政补贴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个人缴费标准,根据我市下发文件另行通知。

保险计划

高明区户籍居民

高明区户籍居民(民政部门统一申报的低保等特殊人员除外)2019年参保缴费成功且年中未停保或转入职工医保的,结转至2020年,不办理参保申报手续。新年度参保人数增减或银行账户信息变更的,须提供户口簿、缴费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社保所或村(居)委会办理申报手续。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重度残疾人等特殊人员,统一由民政部门办理参保手续。

农民工子女

随迁子女的父母应当向社保所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参保手续:

《高明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请审批表》。年满3周岁,在本市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就读的儿童,可享受与户籍居民同等的财政补助,提供的申请审批表应加盖学校公章确认;

以父母或被保险子女为户名开立的缴费银行账户原件及复印件;

子女户口簿或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条件的父母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的户口簿不能证明参保子女与父母关系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意

由村居委会代为申报或缴纳社保费用的居民,如果户籍属于莲花镇洛溪、明城光明、明城分店、明城苗晶等村(居)委会,则需要到户籍所属村(居)委会办理参保手续。

三水区

申请时间:每年10-11月。

需要申报的居民

1.未投保的需要在新的一年投保;

2.已申报投保但未缴费成功者(含中途投保);

3.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含港澳台人员)(父母或一方为本市户籍的非本地户籍子女);

4.户籍变动(迁入、新生、迁出、注销)未申报或已申报未成功缴费的;

5.停止以职工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含停止领取失业救济金),需要申报参保;

6.由于系统问题,今年暂不支持使用社保卡进行医疗个人账户扣款。请去年使用社保卡进行医疗个人账户扣款的参保人员及时到三水区各行政服务中心变更扣款账户。

缴费:三水区户籍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符合享受财政补贴参保条件的个人缴费为每人596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申请人

根据《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广东省户籍、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农村居民和非从业城镇居民,可以在其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时间:居民养老保险分为十个缴费档次:30元/月、40元/月、50元/月、60元/月、70元/月、80元/月、100元/月、150元/月、200元/月、300元/月。

缴费金额:被保险人可选择十个缴费档次中的任意一个按月缴费,但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选择一个缴费档次。如需调整缴费档次,可在每年12月提出申请。

灵活就业的社会保障

保险条件

属于广东省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取得我省户籍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不含)的;

尚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的;

佛山是最后一个参保且实际缴纳佛山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满5年的地方。

非广东省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实际缴纳年限累计满10年;

佛山是最后一个参保且实际缴纳佛山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满5年的地方。

处理材料

本市户籍人员提交的材料:

1 .《佛山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被保险人存折或借记卡复印件(注:1。提供代表当地税务签署的当地税务代扣协议;2.银行借记卡也需要提供开户证明或者打印有开户人姓名的流水)

外地户籍人员提交的材料:

1.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被保险人存折或借记卡复印件(注:1。提供代表当地税务签署的当地税务代扣协议;2.银行借记卡也需要提供开户证明或者打印有开户人姓名的流水)

各区材料不同,可在佛山本地宝微信官方账号对话框回复“灵活就业”获取各区详细指引。

支付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承担全额缴费比例(单位负担比例和个人负担比例之和)。

养老保险

缴费基数:3376元至19014元,由本人根据实际收入和经济能力申报。

缴费比例:20%(个人8%,单位12%)

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5626

缴费比例:4.5%(个人0.5%,单位4%)

参加保险

佛山户籍人员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保的,保险范围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参保人可以选择性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第一档),也可以同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第一档)。

佛山非户籍职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保,投保险种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不能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处理地点

个体灵活就业人员需携带相关证件到社保所地税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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