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乡居民大病二次报销政策

火油2022-08-13  7

北京城乡居民大病二次报销标准是什么?

【/S2/】北京市城乡居民大病二次报销标准是多少?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为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如2020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30404元)。

①起付线以上(不含)部分,分段报销: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累计在5万元(含)以内的部分,由大病保险基金报销60%

②个人自付5万元(不含)以上的自付费用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基金报销70%

重疾保险无封顶线,报销无封顶

图为:医保北京

举个例子[/S2/]

一个参保人2020年医保政策范围内的门诊费用10000元;住院费用52万。门诊费用基本医保报销4500元,个人自付费用5500元。住院部分基本医保报销25万元,个人自付费用27万元。门诊和住院自付费用共计27.55万元,超过起付线30404元,年底可报销两次。

5万元以内累计第二次报销金额为3万元;5万元以上的段报销金额=(27.55万-30.404-5万)* 70% = 136567.2元(约合13.66万元)。2020年,被保险人重疾可两次报销:3万元+13.66万元= 16.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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