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山区公租房申请材料
1。非本市户籍的单身申请人
(1)上海市宝山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所有信息必须填写完整);
(2)主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主申请人户籍证明复印件(第一页至第空白页);
(4)单身承诺书(注明未婚、离异或丧偶);
(五)主申请人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
(6)主申请人在上海连续1年缴纳社保的证明;
(7)主申请人在上海两年的居住证复印件;
(8)房产证上其他地方名下的房屋(包括租住的住宅公房)。
2。非本市户籍的已婚申请人
(1)上海市宝山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所有信息必须填写完整);
(2)主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配偶身份证复印件;未婚子女身份证或出生证明;
(3)主申请人户籍证明复印件;配偶户籍证明复印件(第一页至第空白页);
(4)结婚证复印件;
(五)主申请人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
(6)主申请人在上海连续1年缴纳社保的证明;
(7)主申请人在上海两年的居住证复印件;
(8)房产证上其他地方名下的房屋(包括租住的住宅公房)。
3。本市户籍单身申请人
(1)上海市宝山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所有信息必须填写完整);
(2)主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主申请人户籍证明复印件(第一页至第空白页);
(4)单身承诺书(注明未婚、离异或丧偶);
(五)主申请人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
(6)户籍所在地房产证(如果是本市集体户口,不需要提交);
(7)房产证上其他地方名下的房屋(包括租住的住宅公房)。
4。具有本市户籍的已婚申请人
(1)上海市宝山区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所有信息必须填写完整);
(2)主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配偶身份证复印件;未婚子女身份证或出生证明;
(3)主申请人户籍证明复印件;配偶户籍证明复印件(第一页至第空白页);
(4)结婚证复印件;
(五)主申请人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
(六)住所的房产证;配偶为本市户籍的提供户籍所在地房产证的(如果是本市集体户籍,不需要提交);
(7)夫妻及子女名下其他地方的房屋房产证(含租住住宅公房)。
注:信息来自上海宝山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