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验收条件:
1.符合禅城区居家养老服务申请条件的个人;
2.满足以下所有条件即可申请:
第一种享受免费服务的老年人。
(1)登记救助“三无”孤老;
②低保户中60岁以上的独居老人或仅带残疾子女的老人;
③低收入(月收入1800元以下)孤老;
④优抚对象孤老;
⑤60周岁以上的1-4级革命伤残军人;
⑥百岁老人。
享受补贴服务的第二类老年人。
①低收入(月收入1800元以下)贫困户中独居或仅与残疾子女同住的70岁以上老人;
(2)60周岁以上、生活自理有困难的社保代管月养老金不足2000元的退休人员;
③60周岁以下的1-4级革命伤残军人。
享受补贴服务的第三类老年人。
①月养老金收入2000-2500元的60岁以上孤寡老人;
②月养老金收入在2000-2500元的60岁以上,且有残疾的独居或仅与残疾子女同住的老年人;
③独居的90 -99岁老人;
④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全国单项先进等。).
享受补贴服务的第四类老年人。
80岁以上的人。
注:不同的情况对应不同的居家养老服务费用。
二。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验原件,复印件1份;
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1份;
3.本人的残疾证或子女的残疾证,由独居老人或只带残疾子女的老人提供,并验原件复印件1份;
4.单位或地区组织出具申请人本人的收入证明,领取复印件1份;(收入证明具体指老年人的养老金、老年退休金、股票或其他收入。)
5.民政局出具的五保、低保金领取原件1份;
6.特殊身份证明,原件1份;(特殊身份证明是优抚对象、革命伤残军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的证明。)
7.低收入证明,原件1份;
8.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表,原件1份。(申请表直接到村(居)服务窗口领取)
9.代理人资料(核对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复印件1份,当事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1份,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残疾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1份)
三。办理流程:(现场资料提交→验收→审批→完成)
1.提交: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到村(居)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
2.受理:村(居)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核对,加具意见,签字盖章,向申请人出具回执;将相关材料装入信封,转发至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
3.审批:镇(街道)公共服务办核实审批,并将资料转镇(街道)居家养老办;
4.完成:镇(街道)居家养老办向服务机构发送通知,由服务机构联系申请人确定具体服务内容。
四。办理地点和电话号码:
户籍所属村(居)行政服务中心申请。
1.祖庙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82000307。
2.石湾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83077040。
3.张槎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82123936。
4.南庄镇公共服务办公室:85337583。
5.禅城区民政局:82345589。
四。结算期限和费用:
结算时限: 马上就办。特殊情况延长8个工作日。
手续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