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adobeair2022-08-13  15

佛山高明区居家养老服务怎么申请?

一、服务对象:

01.缓解有本区户籍的“三无”孤寡老人;

02.低保户中70岁以上独居或仅带残疾子女的老年人;

03.低收入孤寡老人(月收入低于600元);

04.优抚对象孤老;

05、1-4级革命伤残军人60周岁以上;

06.市级以上劳动模范;

07.100岁以上的人;

08.低保户中60 -69岁独居或仅带残疾子女的老人;

09.低收入独居(月收入低于800元);

10、民政、社保代管退休人员月养老金800元以下,70岁以上独居且生活难以自理的;

1、60周岁以下的1-4级革命伤残军人;

12.90 -99岁的老人;

13、低收入(月收入低于800元)70岁以上独居或只带残疾子女居住的贫困户;

14、民政、社保代管退休人员月养老金800元以下,60岁以上独居且生活难以自理。

二。服务项目:

以“立足社区、面向老年人、专业护理”为特色,根据老年人需求设置的服务项目可分为生活护理、家政服务、精神文化三大类,包括生活护理、家政服务、医疗保健、心理咨询、康复。

三。申请流程:

具有本辖区户籍,符合上述14种服务对象的老年人,可向其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民政局提出申请,由镇(街道)民政局进行调查、审核、审批。符合条件的,安排工作人员免费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四。处理地点和服务电话号码:

处理地点:

莲花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高明区莲花镇街道泰华路197号。

洋河镇公共服务办公室:高明区洋河镇合力路1号。

明镇公共服务办公室:高明区明城镇明六路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更合镇公共服务办公室:高明区更合镇更合大道355号。

服务电话:

莲花镇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88230871。

洋河镇公共服务办公室:88802281。

明城镇公共服务办公室:88833109。

更镇公共服务办公室:88844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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