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年2月17日
受理时间: 每日受理(申请尚未开通)
申报入口:点击进入
一、申请对象
在温州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工作。已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全日制正式聘用合同,且申请时已在温州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养老保险或个税。(符合《温州市灵活引进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学校平台和退休、再就业等灵活方式引进的对象,可由用人单位提供工资支付证明代替。)且申请人及配偶在下属地方无住房且未享受过相关住房优惠政策的,以下人才可享受该政策:
1.D类及以上人才、高级职称(特殊技师)人才和博士生。
2.具有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的人才,全日制研究生等E类人才。
3.全日制本科生。
4.在市区中小企业新就业,在市区无房且毕业未满5年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给予租房补贴。
由人才所在单位统一申报。
二。奖励金额
1.D类及以上人才、高级职称(特殊技师)人才、博士生:每月2400元。
2.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人才、全日制研究生等E类人才:每月1200元。
3.全日制本科:每月600元。
4、对新到市区中小企业就业、在市区无房且毕业不到5年的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发放租房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月300元。
5.累计补贴时间不超过8年。
补贴一年发放三次,通常在5月、8月和11月。
(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对私营企业新就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和专科生,补贴金额为每月900元和450元)
三。申请材料
①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或护照);
②人才资格证明材料;
③工作经历及用人单位出具的专职在岗工作证明报告(需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以聘用合同、6个月以上社保或个人纳税为证明材料);
④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登记证等证明材料;
⑤与出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业务流程
1.根据通知要求,申请人登录温州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温州市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上传相关申请材料。
2.根据短信提醒查看审核和公示进度。
3.资格审查和公示合格后,由人才单位下载并填写《温州市人才租赁补贴发放协议书》(一式两份)。人才单位在协议上签字盖章后,人才单位与当地住建部门签订租房协议。
政府内部循环流程
1系统根据申请人网上提交的申请表和上传的数据,调用网上审核任务。
2.人事厅、住建厅等联合审核部门登录“温州市人才住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审核工作。
3 .通过审批的拟奖励项目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并向申报单位发送公示提醒。
4经公示无异议后,住建部门根据电子审批表,在补贴发放时间内将奖励资金划拨至申请表中提供的基本存款账户。
人才部(本科及以上)
市级0577-88961172
鹿城区0577-88030286
龙湾区0577-8696625
瓯海区0577-88538082
洞头区0577-59969017
乐清0577-61882869
瑞安0577-65810551
永嘉县0577-57756270
文成县0577-67833866
平阳县0577-58198530
泰县0577-67582403
苍南县0577-68881239
龙岗0577-68660105
瓯江口0577-5587530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科生)
市一级0577-89090555
鹿城区0577-56781316
龙湾区0577-86966758
瓯海区0577-88505012
洞头区0577-63486985
乐清0577-62572905
瑞安0577-65851610
永嘉县0577-6722919
文成县0577-59026271
平阳县0577-63188355
泰县0577-67595738
苍南县0577-68680318
龙岗0577-59911820
瓯江口0577-55875059
经济开发区0577-86996801
住房建筑司
城市等级0577-89987291
鹿城区0577-88610170
龙湾区0577-86359616
瓯海区0577-88510598
洞头区0577-6336686
乐清0577-61523113
瑞安0577-65827388
永嘉县0577-67952030
文成县0577-59029174
平阳县0577-58191703
泰县0577-59291956
苍南县0577-59896012
龙岗0577-59902531
瓯江口0577-55875168
经济开发区0577-86996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