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条件
居民:
1.未参加本市职工医疗保险的户籍在6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以下简称成年居民);
2.在各类全日制高等院校、技工学校、中学(含职业中学)、小学就读的学生,不限于各类学生的户籍,但不包括在职学生;
3、本市户籍的二级以上残疾人、低保对象、社会救助对象、重点优抚对象。
员工: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雇工)和退休人员;
2.城镇失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
处理材料
城乡居民:
1.成年居民: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一张;
(3)已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还应提供社会保障卡;
注:由代理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供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婴幼儿: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参保人信息页);
(2)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一张;
(3)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新生婴儿可在出生后3个月内办理,隔月可使用。超过三个月的,从办完交费手续的当月起三个月后才能使用。
3.中小学生:
(1)填写申请参保登记表(表格可从市劳动保障网下载或到社保站领取)
(2)携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我的信息页)
(3)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4)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大学生:
(1)《宁波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原件:一式三份,签字确认——必备。
(2)原件:学校的学籍证明材料——必备
(3)免试证明复印件:复印一页,上面有被保险人基本信息、发证机关公章、证明有效期——不需要(免试生提供,其他非免试生不需要提供)
员工:
1.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
2.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营业执照(复印件);
3.失业职工:身份证和失业职工登记证;
4.专业人士:身份证和养老保险手册。
处理流程
居民:
成年人医疗保险:申请人准备好材料,到各县(市)街道(镇)社保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婴幼儿医疗保险:申请人准备材料,按户籍到各县(市)街道(镇)社保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中小学生医保:申请人准备材料,学校到当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大学生医疗保险:申请人准备材料,学校到当地市或县(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员工:
1、用人单位凭原《社会保险登记证》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医疗保险机构)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手续。
2.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专业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和养老保险手册;
4.失业职工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失业职工登记证到所在医疗保险机构办理住院医疗保险手续。
办理时限和费用
办理时限:如果材料齐全,立即办理。
手续费:免手续费。
处理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