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河南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2022年河南失业保险缴费标准
河南调整失业保险标准
近日,省政府下发《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豫发〔2021〕33号),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根据《河南省失业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决定对我省现行失业保险金标准作相应调整,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豫发〔2021〕33号)划分的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600元/月和1440元/月。其中,原贫困县失业保险标准继续执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纳入省级统筹的河南省中铁郑州局、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失业保险标准参照郑州市区标准执行。
二。对于上次转入剩余期间的失业保险金,按规定补发、一次性领取、转移接续,被判刑、监禁的执行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在服刑期满、假释后恢复领取,仍执行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劳社〔2005〕4号)及相关规定。
三。新调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也按照调整后的失业保险标准计发。2022年调整标准所需资金由各地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河南最新失业保险标准
资料来源: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