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恢复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的通告(第52号)
关于恢复城市公共交通运营的通知(52号)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51号)要求,为满足广大市民出行需求,4月18日起恢复城市公共交通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恢复线路
地铁、电车全面恢复;除16条常规公交线路经过苏家屯地区外,其他线路全部恢复。
二。运营管理
(1)操作时间。地铁、电车、常规公交运营时间为首班车6点,末班车21点。常规公交线路原计划首班车晚于6: 00、末班车早于21: 00的,按照原时间执行。
(2)地铁车辆管理。各地铁站关闭部分出入口,实行单进单出管理。
(3)封闭及管制区内的巴士站管理。常规公交通过封闭控制区和控制区进行公交停靠运营。
三。游乐设备管理
(1)公共交通经营者安排专人负责查码、测温、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监督乘客佩戴口罩等工作。
(2)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需要亮码(廖氏通健康码和盛世通电子通行证),佩戴口罩,出示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版和纸质版均可),配合测温。
(3)市民等候时,与他人保持1m距离,不要聚集,戴口罩。
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