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税务关于部分乘用车和摩托车退税有关事项的通告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降低部分乘用车、摩托车年基准税额的公告》(川财税字[2022]4号)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降低我省车船税部分税目年基准税额。
1.0l(含)以下乘用车,车船税年度基准税额降为120元;
2.0升至2.5升(含)以上乘用车,车船税年基准税额降为660元;2.5升至3.0升(含)以上乘用车,车船税年度基准税额降为1200元;
3.0升以上至4.0升(含)的乘用车,车船税年度基准税额降为2400元;
4.0升以上乘用车,车船税年度基准税额降为3600元;摩托车、车船税年度基准税额降为36元。
纳税人在2022年已按原年度基准税缴纳上述乘用车和摩托车车船税的,可以到税务部门办理退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退税路径
(1) 电子税务局。纳税人可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四川省电子税务局或“四川税务”APP办理退税。
(二)办税服务厅。自行申报缴纳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到车辆注册地办税服务厅办理。保险机构代收代缴的纳税人应当到扣缴义务人缴纳车船税的办税服务厅办理。
二。所需信息
要求纳税人填写退税(抵)款申请表,提供完税证明、身份证、行驶证、指定接收退税的银行账户信息。如果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退税,需要上传以上资料和图片。
三。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