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未注销户口

死亡未注销户口,第1张

桂林死亡注销户口办理指南

桂林办理死亡注销户口指引

网上申报入口:点击进入

办理时限:网上审核2个工作日。

电话:秀峰分局:2830198,叠彩分局:2318281,七星分局:5813930,象山分局:3835431,砚山分局:3552218,临桂县局:592808,阳朔县局:。永福县局:8519810,龙胜县局:7514713,灌阳县局:4217176,兴安县局:6221473,全州县局:4823379,灵川县局:6822080,资源县局:4317173。

处理时间:

冬季:周一至周五:8:00-12:00;14: 30-17: 30夏季:周一至周五:8:00-12:00;15:00-18:00

申请条件:

注销户口,申请人应当持相关材料和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初步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2。*死者的居民户口簿3。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医疗机构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居民死亡确认书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出具的居民死亡推断书。社区、村委会、单位出具的死亡证明7。法院签发的死亡宣告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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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1527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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