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

重庆富士康2022-08-12  17

迎泽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就读入学暂行办法

迎泽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

一、适用范围

三晋区人才,区人才库博士及以上学历人才,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紧缺人才,对迎泽区有重大贡献的人才。

二。服务单位

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

三。服务模式

(1)对于愿意随其就读迎泽区中小学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可在刚入学时一次性选择中小学,或根据读者家长意愿优先就读区属公办学校。(二)高层次人才子女应在新学年开学前办理相关手续。因特殊情况,区教育局将根据读者意愿和学校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3)报考小学一年级的,可按新生办理注册手续;申请小学、初中非起始年级的,应当按照《学籍管理办法》办理学籍转移手续。

(4)申请就读公办幼儿园的,根据本人意愿,由区教育局安排在你区当地幼儿园就读,并帮你办理相关手续;如果申请区内民办幼儿园,区教育局负责联系协调,帮助办理相关手续。

四。服务流程

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由学生家长提出就读中小学申请,经用人单位审核并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由区教育局协调办理相关手续,相关学校积极做好接收工作。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人才工作会议文件精神和人才政策。体现主动服务意识,提高教育服务水平,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统筹教育资源,安排优秀子女入学。(2)加强服务管理。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按规定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手续,任何学校和部门不得收取政府规定以外的费用。

(3)加强人才关怀。高层次人才子女在迎泽区就读期间,享受本区户籍学生同等待遇。相关学校要积极引导其思想品行,严格学业,照顾生活。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商区教育局妥善处理。

太原市迎泽区委组织部

太原市迎泽区教育局

202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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