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失业保险参保指南
处理条件
1.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及其从业人员;
2.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3.军队和武装警察部队有非军事雇员的用人单位及其非军事雇员;
4.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及其雇工;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处理流程
1.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和参加失业保险人员信息表。
2.提交相关文件和资料。
3.管理局应审查数据。
4.审批后,经办机构应当为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建立基础信息,并将相关信息存档。
处理地点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市政府第二办公区中山三路26号12楼。
电话:(0760)88322853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齐分局
地址:石齐区康华路30号
电话:(0760)23328830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区分局
地址:长江北路161-163号
电话:(0760) 8886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