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公租房的通知

关于申请公租房的通知,第1张

崇明区公租房业务办理实行预约制通知

一般知识

租住公屋的租户:

为更好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3月16日起崇明区公租房管理机构将实行“预约制”服务。详见以下内容:

一、申请受理和合同签订业务

1.办理业务前,请提前拨打预约电话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请在规定的预约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窗口“一对一”办理。

2.当您来办理业务时,请务必遵守以下防疫要求:

(1)请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出示您的健康码和行程码进行验证,并配合您的体温测量。如有异常,不得办理相关业务;

(2)请务必在约定时间到达接待大厅,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

(3)办理业务过程中,请自觉与窗口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保持1m以上的距离,有序办理业务,并立即离开,减少在大厅停留时间。

3.出于防疫和安全的要求,温馨提醒广大租户尽量减少直接申请或向公租房管理机构咨询。可通过“一网办”、“带标”app在线申请崇明公租房业务或电话咨询,减少人群聚集。

二、房屋检验业务

★需要办理验房业务的租户必须遵守以下防疫要求:

1.对于已取得公租房准入资格或已退租的租户,工作人员会主动与您联系,确认看房日期。请在验房日前48小时内将核酸检测阴性的有效证明提交至公租房邮箱((([email protected]),并注明姓名和联系电话。

2.请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务必按照预约时间在约定地点等候,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卫生守则和行程守则。

疫情期间办理业务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谢谢您的配合和理解!

目前我们会一起坚守疫情,只为更好的明天!

预订电话号码:

受理窗口:69690831蔡老师签办:69613173徐老师看房预约:69619313 18116238744丁老师

上海市崇明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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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1487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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