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建设项目交通设计审核办理指南
一、工程验收
(一)接受单位
梁溪区和滨湖区内的项目由交警支队秩序科受理。西山、惠山、新区范围内的项目由辖区交警大队受理。
(二)申请材料
1、项目批文;
2.建设项目规划设计要点;
3.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4.批准扩展设计(可选);
5.规划定点图;
6.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文本,交通影响评价文本审查意见;
7、施工总平面布置蓝图(必须包括经济技术指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的数量和面积;车辆内部通道的宽度;机动车、行人、项目消防应急出入口的位置和宽度,公交车站的位置等。);
8.人车交通组织图;
9.机动车车库和非机动车车库的平面图(应标明停车位的性质和功能);
10.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要的其他资料。
二。工作流
1、承办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在受理前提出受理或补充相关资料的口头意见和告知时限要求;
2.承办人在项目审核后制作《建设项目审批表》,经部门领导审核,报支队领导审核签字;
3.承办人根据审批意见,编制建筑设计审查批准书,登记后通知申请人领取。
三。处理时限
正式验收后10个工作日 。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办理时限的,及时告知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