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婚姻状况声明书公证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婚姻状况声明公证所需材料:
1.申报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申报人提供身份证件和户口簿,集体户口申请人提供常住居民登记卡个人页原件和户籍所在地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客户的婚姻状况证明
①已婚,提供结婚证;
(2)离婚后再婚的,提供民政局的离婚证或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法律文书的有效证明;
③丧偶后未再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和配偶死亡证明;
3.声明文本(公证处可提供委托书);
4.如果您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您申请的公证事项,请按照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据材料。
(注:结合各地政策调整,公证员需要的材料会有所不同。详情请咨询当地公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