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新引进人才综合补贴申请条件,具体如下:
(1)2022年1月1日(含当日)后引进我市(引进时间以用人单位首次在我市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为准);
(2)引进前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引进前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上年度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3万元以上;
(3)申请综合补贴时,已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财政全额支持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除外)[劳动合同起始时间须在2022年1月1日(含当日)以后],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6个月且仍在本单位工作(在本单位工作以在本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记录为准);
(4)引进后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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