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工作居住证办理指南(线上申报+线下审核)
验收部门
顺义区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申报条件
(一)企业状况
顺义区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外国(地区)和外地镇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符合顺义区城市功能定位、经济发展方向和产业规划要求,整体经营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在顺义区依法纳税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可申请开立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单位账户。同时,重点支持以下企业:
(1)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企业、隐形冠军企业、中关村瞪羚项目企业;
(2)智能新能源汽车、第三代半导体、航空空航空航天三大创新产业集群,经济、产业金融、商务会展、文化创意旅游、智能制造四大现代服务业;
(三)社会贡献较大、信用良好的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企业;
(4)经济社会效益好、产业整合能力强的重点金融机构;
(五)承担基本生活保障和重大科研任务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新RD事业单位;
(6)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基金会以及国内外知名的“猎头”机构、知识产权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组织;
(7)具有较高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国际组织、跨国集团或世界500强企业(地区总部)的北京分支机构,国内外知名企业;
(八)顺义区委、区政府按程序推荐并经市人才局批准的其他单位。
(二)个人条件
在顺义行政区域内,在用人单位连续就业6个月以上,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无犯罪记录,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任何组织或者活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通过用人单位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1)在各类用人单位有稳定工作并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在国内外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同等学历、资历,在本市年应纳税所得额达到上年度北京市企业工资指导线1.2倍的人员。
(二)国家和市级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等奖项的获得者;
(3)以第二作者(含)以上身份取得1项发明专利授权或3项其他专利授权或3项软件著作权登记,其相应的知识产权成果在北京市转化并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人员;
(4)曾在顺义区重点支持的智能新能源汽车、第三代半导体、航空空航天三大创新产业集聚区,以及集成电路、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医药健康、智能装备等高新技术产业工作的人员。,且近三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上一年度北京市企业工资指导线三倍的;
(五)在新RD事业单位、创新型总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创新主体工作,近三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上一年度北京市企业工资指导线3倍的人员;
(六)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金融机构、知识产权机构等科技创新服务实体工作,近三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上年度北京市企业工资指导线6倍的人员;
(七)近三年累计自主投资500万元以上(含)或股权现金融资1000万元以上(含),年纳税额500万元以上(含)的创新创业团队,持股比例不低于5%且前五名自然人股东;
(八)对本市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或文化创意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近三年每年缴纳20万元(含)以上(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力资源供求状况,适时调整税额);
(九)顺义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重要行业的小微企业及其任职满三年的法定代表人;
(10)在为顺义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工作过,且近一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上一年北京市企业工资指导线6倍的高级管理人员;
(11)在年纳税额超过1亿元的企业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最近6个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去年同期北京市企业工资指导线的6倍;
(十二)顺义区“梧桐工程”高层次人才入选;
(13)近三年获得顺义区委、政府表彰奖励的各行业优秀人才;
(14)顺义区委、区政府按程序推荐,市人才局批准的人员。
申请程序
(一)系统登记
用人单位在北京人才工作网网上服务栏目“工作居住证管理”登记用人单位信息,用人单位经办人持相关材料到注册地工作居住证办理窗口申请为用人单位开户。
处理时限
材料齐全,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接受时间
工作日9:00-17:00
处理地址
顺义区复兴东街3号-顺义区行政服务中心三层B区-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办理窗口
电话:69441985
(二)新的证书1.申请指标。用人单位系统开通后,向注册地工作居住证办理窗口提交指标申请。窗口受理后,报送区级人才工作主管部门,由区级人才工作主管部门对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评价,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实际和年度指标分配计划确定分配指标。
2.申请新办公室。雇主获得工作许可处理索引后,员工在系统中注册。员工填写个人信息后,用人单位审核员工个人申请,核实系统信息无误后提交报告。经办人持新的证明材料到注册地的工作许可办理窗口申请。窗口受理后,逐级上报区级人才主管部门审批。如果审核通过,申请人可以在网上打印《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确认单》。
申请材料
(一)系统登记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及其他城镇在北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型单位相应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开立“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账户的申请报告,载明单位基本情况、单位性质和资质、人员规模、发展情况、年度纳税和社会贡献、主营业务与首都城市功能定位的匹配情况、顺义经济发展方向和产业规划要求等。,由用人单位法人(负责人)和经办人亲笔签字,注明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3.公司身份证复印件;
4.与系统一致的企业经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单位介绍信;
6.上一年度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指标应用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及其他城镇在北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型单位相应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办理指标的企业报告,写明单位基本情况、单位性质和资质、人员规模、发展情况、年纳税和社会贡献、主营业务与首都城市功能定位的匹配情况、顺义经济发展方向和产业规划要求、办理要求等。,由用人单位法人(负责人)和经办人亲笔签字,注明联系方式并加盖公章;
3.单位介绍信;
4.与系统一致的企业经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新的证书
1.北京工作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2.北京工作居住证新办申请报告;
3.诚信声明;
4.单位介绍信;
5.与系统一致的企业经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外国(地区)或其他城镇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型单位相应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7.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9.在京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只能提供其中一项):
(1)自有住房: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商品房买卖网上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出租房屋的:出租住宅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网上合同原件或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租住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提供房屋所有人户口簿复印件和本人页面,以及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注: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需有6个月以上的租赁期限并记载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
(3)住公房的,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出具的申请人居住证明;
(4)亲友房屋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亲友签署的声明、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北京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10.根据申请条件中“个人条件”对应类别,提供申请人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条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评价文件)、最近六个月单位自然人税务管理系统导出的员工申报汇总表;
2:获奖证书;
3.条件:专利相关证书、知识产权成果在北京转化,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条件4、5、6:最近3年的应纳税所得额材料(2019年以前,提供个人所得税缴纳清单;2019年以后,提供单位自然人税务管理系统导出的员工申报汇总表或工资明细)。
7.条件:最新的注册章程、验资报告、投资或股权现金融资的相应证明材料,或企业近3年纳税证明;
8.条件:业绩贡献材料,近3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9.条件: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材料;
条件10:近一年单位自然人税务管理系统导出的员工申报汇总;
条件11:企业最近一年的纳税证明,最近六个月单位自然人税务管理系统导出的员工申报汇总表。
11.随行配偶及子女所需材料(不需提供者):随行配偶的,应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及配偶在京就业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有子女的,提供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离异,子女由申请人抚养的,出具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