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杰出人才

沈阳市杰出人才,第1张

沈阳B类杰出人才认定标准+认定方式

一、杰出人才标准(B类)

(1)“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全国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国家外国专家局“首席外国专家项目”人选、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A类人选、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辽宁省杰出人才。

(2)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者:

1.国家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特等奖)前5名或第1名,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国家级教师奖、省最高科技奖、中国科学院优秀科技成果奖杰出贡献者、中国政府友谊奖前3名。

2.长江学者成就奖、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吴阶平医学奖、舒兰医学奖、中国农业优秀奖、中国金融学科终身成就奖、袁企业管理金奖、孙经济科学奖作品和论文(第一完成人)、中国专利金奖前三名、中国技能奖、世界技能大赛金奖获得者。

(三)担任下列职务的人员:

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RD计划、中科院战略性先导科技项目第一负责人或项目经费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第一负责人,并已通过验收;

2.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能源研发(实验)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主任。

3.担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和重大项目基金资助项目的负责人,近5年内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结题通知。

4.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并已完成验收。

5.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

6."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

(4)近五年内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Nature、Science、Cell发表论文。

(5)近5年被最新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美国世界大学综合排名或《泰晤士报高教增刊》排名前100的大学引进,并在我市高校重点行业或重点学科担任博士生导师。

(6)获得奥运会(残奥会)世界杯、世界锦标赛冠军或近两届列入奥运会(残奥会)的运动员,或其直接培养的主教练。

(7)近五年内担任世界500强(美国《财富》杂志最新排名)或中国50强(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最新排名)公司总部副总裁(副总经理)或担任总部直属一级子公司主要负责人;中国企业500强总部总裁(总经理)(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最新排名);中国共产党文化企业30强公司宣传部董事长兼总经理。

(八)在我市从事重点行业的私营企业第一负责人及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贡献达到3000万元以上。

(九)在我市重点行业私营企业工作且上年度个人纳税额达到40万元以上。

(十)其他省会或副省级以上城市认定的相应层次人才。

二。识别方法

认证方式有三种:独立认证、直接认证和评估认证。

独立的认证程序

产业链授权“链主”单位结合本办法和认定标准,制定符合各自产业链特点的工作规则。经过审批和备案,他们可以自主认定符合行业需求的人才。

1.个人声明

申请人可登录“沈阳政务服务网”或手机“沈阳政务服务”APP填写并上传相关信息,选择产业链“链主”单位,申请认定。

2.自决

产业链“链主”单位自主认定符合产业链需求的人才。

3.宣传和发布

“链主”单位自主认定的人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后,统一公示发布,确定人才等级。经认定的A、B、C类人才可凭盛京人才卡享受相应政策。

(2)直接认证程序

符合《标准》中明确条件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认定。

1.个人声明

申请人可登录“沈阳政务服务网”或手机“沈阳政务服务”APP填写上传基本信息,其中:符合A类、B类、C类评审标准明确条件者,将引入信用承诺机制,直接纳入高层次人才评审范围,及时发放盛京人才卡,享受交通礼遇(3个月内)。

2.单位声明

纳入高层次人才认定范围的申请人,应在3个月内通过其所在单位(或意向单位)进行正式申报。

3.宣传和发布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接对符合认定标准明确条件的人才进行认定,确定人才等级,并统一公示、发布。经认定的A、B、C类人才可凭盛京人才卡享受相应政策。

(3)审查和认证程序

“链主”单位、政府部门、中介组织可以根据贡献共同认定产业链人才。

1.申报

经单位(或意向单位)同意,申请人可登录“沈阳政务服务网”或手机“沈阳政务服务”APP填写并上传申请材料。

2.评估和确认

市人力社保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和“链主”单位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机构),从专业水平、能力潜力、工作经历、绩效贡献、薪酬待遇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才能决定人才的水平。

3.宣传和发布

经评审认定的人才,统一进行公示和发布。经认定的A、B、C类人才可凭盛京人才卡享受相应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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