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临桂区在园幼儿免保教费政策介绍
家庭经济困难学前教育阶段幼儿园儿童免交教育费
1。赞助商
就读于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或民办幼儿园并具有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目标是:1 .贫困家庭的学生;2.摆脱家庭不稳定的学生;3.贫困家庭的边缘学生;4.城乡贫困人口的子女;5.城乡低收入家庭的子女;6.孤儿(包括没人养孩子的情况);7.烈士子女;8.残疾儿童;9.家庭突然出现严重困难的学生;0.2014年、2015年撤回家庭子女,实行差别化资助。
2。资金比率
合格的100%资助。
3。供资标准
公办幼儿园和村学前班按核定的保教费标准免收,民办幼儿园按自治区拨付的标准每生每年免收1500元,高出部分由幼儿家庭承担;2014年、2015年,戒断家庭子女每年免700元,高出部分由子女家庭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