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可以享受这些政策
◆高校毕业生和高新企业人才首次购房补贴
范围对象已在沈就业创业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2017年以后入学的普通高校非全日制本科、博士毕业生(以上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全额拨款的职工)首次购房(2017年1月1日以后), 以及如果承诺已在沈就业创业五年以上,申请时的毕业年限和首次购房年限。
补贴标准博士毕业生7万元,硕士毕业生4万元,本科毕业生和技术人员2万元。
◆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
招聘对象毕业3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登记(发放)时间为准。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全日制大专、本科、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
招聘规模全市每年招聘不超过800人。
享受任职后待遇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服务期限为3年(含2个月过渡期);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每人每月2800元,包含五险一金个人部分;市本级、县(市)本级有关部门对服完役人员不安排就业,需自主择业。
◆人才公寓
人才公寓是指明确建设标准、租金标准、规划布局,解决人才过渡性居住需求,提供各类符合条件人才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人才是指市人社部门认定的A、B、C、D类人才和基础人才。不同的人才享受不同的补贴面积标准。
人才公寓租住条件除市人社部门认定的A、B、C、D四类人才外,申请人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非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定居不满2年,年龄不超过博士45周岁,硕士40周岁,本科35周岁,专科30周岁。
◆人才帖
作用域对象
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人才站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A.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本科及以上学历学生);
B.往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不超过5年;
C.户籍在沈阳以外。
享受标准审核通过后,可免费入住人才站,最长期限10天。
申请流程
个人申请→邮局审核→入住
所需材料
A.沈阳人才站入驻申请表;
B.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
C.面试邀请(电脑或手机截图均可)。
应用方法
A.进入“沈阳人才市场”微信官方账号,选择人才岗位功能自助申请。
B.登录沈阳人才市场(http://syrc.com.cn,中国)提交申请。
注意:以上两种方式选择一种即可。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
应用条件
A.本科或硕士学历高校毕业生(含国内、海外高校毕业生)报考时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我市户籍,毕业两年内(其中毕业一年以上者须毕业后新落户我市);毕业后首次在我市实现就业或创业,完成就业登记,按规定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B.全日制博士毕业生或出站博士后,申请时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市户籍,年龄不超过45周岁;毕业(离站)后首次在我市实现就业或创业未满1年,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非公务员和公众参与人员;2021年8月1日前,未在我市实现就业或创业。
补贴标准本科毕业生每月600元,硕士毕业生1200元,博士毕业生2500元,首次申请之日起36个月为政策享受期。
◆大学生创业空间补贴(租金)
范围对象毕业5年内的在校大学生和大专毕业生(原大专、中专)(以下简称大学生)首次在沈阳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但未进入孵化基地或创业园的。
补助标准普通家庭大学生每年给予经营场所补助10000元(原6000元),贫困家庭大学生每年给予12000元(原10000元)补助。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大学生,在补贴期间,每有1人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每月增加500元,最高可达1500元。
高技能人才可以享受这些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