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归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指南
一、适用范围
商业银行住房贷款
二。搬运地点
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营业网点(通存通兑)。
三。搬运要求
1.商业银行贷款合同
2.商业银行当月住房贷款余额表及最近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还款表(首次提取不提供)
3.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报告
4.贷款银行出具的法人转账证明或贷款余额表提供的还款账号。
四。注意事项
1.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是指买受人在购买商品房(二手房)时与商业银行签订的“个人住房贷款”。非个人住房贷款不予办理。
2.提取住房公积金与归还当地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的间隔时间为一年。
3.提款总额不得超过贷款余额,提款金额应转入商业银行的对公转账账户或贷款余额表提供的还款账户。
4.如果在提取人拒绝提供或提供的还款单中没有之前提取住房公积金还款的记录,只能在贷款全部还清后再办理,否则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