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提取公积金

拆迁安置房提取公积金,第1张

购买征迁安置补偿房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所需信息:

1.发展改革委批准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安置补偿文件或会议纪要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3.棚户区改造项目批准书(国家建设项目拆迁补偿安置用房提供的政府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承包人出售房屋的专用账户证明。

5.安置补偿协议(棚改协议或拆迁补偿协议)

注意事项:

1.职工购买安置补偿房,自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棚改协议、安置补偿协议)之日起两年内为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有效时限。逾期不补办,所购房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价。

2.安置补偿协议(棚改协议、拆迁补偿协议)中应写明房屋的地址、面积、房屋总价、补偿价格。

3.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总房价款与补偿价格的差额,所提金额转入建设单位售房账户。

4.职工提供的拆迁安置补偿房相关手续与乌鲁木齐不同的,应提交征收管理科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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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地址: https://juke.outofmemory.cn/life/11365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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